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 🌦❤《曹比》🐗🪠♟,《曹比》 第二个阶段是初步探索阶段(2000-2009)。200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提出要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不再按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的基础好,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事业单位职员制的概念,即“对于管理岗位,要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推行职员制度”。2002年颁布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指出,应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以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2006年颁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明确提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一共划分为10个通用等级,即一级至十级职员岗位。在这一阶段,事业单位职员制的试点开始出现。教育部于1999年出台了高等学校职员制度的试行办法,并且从2000年开始在武汉大学等五所高校组织开展了试点。重庆市同年也制订了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随后出台了实施意见,2005年宣布在全市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1]深圳市为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也于2004年出台了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开始实施。同年,江苏省也开始进行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在这一阶段,尽管事业单位职员制作为一种制度已经逐渐浮出水面,但各方对事业单位职员制的内涵及其制度框架并未形成共识,仍然存在诸多模糊认识,甚至对“职员”的概念都存在不同认识。